1.洁净手术部的建筑装饰应遵循不产尘、不易积尘、耐腐蚀、耐碰撞、不开裂、防潮防霉、容易清洁、环保节能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。
2.洁净手术部内地面应选用实用经济的材料,以浅色为宜。
3.洁净手术部内I、Ⅱ级手术室墙面、顶棚可用工厂生产的标准化、系列化的一体化装配方式;llI、1V级手术室墙面也可用瓷砖或涂料等;应根据用房需要设置射线防护。
4.洁净手术室围护结构间的缝隙和在围护结构上固定、穿越形成的缝隙,均应密封。
5.洁净手术部内墙面下部的踢脚不得突出墙面;踢脚与地面交界处的阴角应做成月≥30mm的圆角。其他墙体交界处的阴角宜做成小圆角。
6.洁净手术部内墙体转角和门的竖向侧边的阳角宜为圆角。通道两侧及转角处墙上应设防撞板。
7.洁净手术部内与室内空气直接接触的外露材料不得使用木材和石膏。
8.新建洁净手术部如有设备层,层内设备、管道的安装与维修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,设备层梁下净高不宜低于2.2m,并应进行简易装修;其地面、墙面应平整耐磨,地面应做防水和排水处理;穿过楼板的预留洞口四周应有挡水防水设施;房顶、墙体应做涂刷处理;直接位于手术室上一层、用水的房间的地面应做防水处理。
9.洁净手术部内使用的装饰材料应无味无毒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(GB50325--2010)的有关规定。
10.洁净手术室的净高不宜低于2.7m。
11.洁净手术室供手术车进出的门,净宽不宜小于1.4m,当采用电动悬挂式自动推拉门时,应具有自动延时关闭和防撞击功能,并应有手动功能。除洁净区通向非洁净区的平开门和安全门为向外开之外,其他洁净区内的门均向静压高的方向开。
12.Ⅲ、Ⅳ级洁净辅助用房可设外窗,但必须是不能开启的双层玻璃密闭窗或两道窗。
13.洁净手术室应采取防静电措施。洁净手术室内所有饰面材料的表面电阻值应在106~1010Ω。
14.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必须设置的插座、开关、各种柜体、观片灯等,且均应嵌入墙内,不得突出墙面。
15.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不应有明露管线。
16.沽净手术室的吊顶及吊挂件,应采取牢固的固定措施。洁净手术室吊顶上不应开设人孔。检修孔可开在洁净区走廊上,并应采取密封措施。
1.洁净手术室的环境布局
(1)医院内的位置:洁净手术部应位于医院中环境幽静、较小污染的地段或其他人不常活动的区域,通常可设在单独一端或专用一层,并尽可能减少尘埃,远离污染源:要与血库、病理科、外科系统等手术科室邻近。
(2)周围环境设计:洁净手术部环境要合理规划,周围的道路应设立安静标志.与放射科、病理科、消毒供应室、血库等处相隔路径短捷,手术部不宜放在首层和顶层,可设于设备层的下一层。必须进行防水、防震、隔音处理。
(3)手术室的位置:一般可选用尽端布置、中心布置、侧向布置或环状布置四种形式。
2.洁净手术室的平面设计
(1)手术室的平面设计要求做到分区明确、供应方便、沽污分流、无交叉感染、使用合理。手术间、洗手间及无菌附属间等都布置在内走廊的周围,手术室内走廊供工作人员、无菌器械及敷料进出,手术室外围设清洁走廊,供患者及污染器械和敷料进出,既能避免交叉污染,又能满足不同性质手术的要求。
(2)清净手术室分区的目的是控制无菌手术的范围及卫生程度,减少各区之间的相互干扰,使各区手术间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卫生部手术室空气净化标准,防止医院内感染。